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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雍君: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公平面临五大挑战
发布时间:2016/12/6 14:14:52 |
第一个挑战就是偷税逃税问题的挑战。数字经济明显增强了政府和纳税人双方的能力,税收成了猫捉老鼠的游戏,纳税人有合理的动机逃税,政府有合理的动机防范逃税。
第二个挑战可以理解为是价值中心的挑战,这个挑战主要体现在增值税方面。如果一个企业或者产业大量采用大工业时代的传统方式创造价值,购买大量的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甚至包括不动产,这种一环套一环的购买、一环套一环的销售在增值税体制下可以抵扣很多的税,可以避免重复征税促进专业化协作。但是,现在创造价值的方式发生了深刻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产业采用没有实物链的方式创造价值,很多企业,比如说阿里巴巴、苹果公司、Uber打车等,主要是借助知识和无形资产创造价值,通过互联网数据平台创造价值,这种价值创造的方式在增值税层面难以找到抵扣的方式。
第三个挑战可以叫做起点公平的挑战。参与市场竞争要求每个人面对一个公平的起点,但是数字经济使很多人有更多的能力,在很短的时间迅速积累财富,这些财富可以很方便的传递给后代,并且不受到任何限制,这就会造成因为出生的不同,有些人继承了大量的财产,在竞争的时候有绝对的优势,这就造成了在起点上的不公平。因此要考虑财产税、继承税、遗产税以及相关的赠与税的问题。
第四个挑战就是横向公平的挑战,这个挑战主要体现在起征点和免征额方面。每个人面临不同的命运,每个人的基本生存能力需要在税收上获得一个保障。比如在考虑起征点的时候不应该一刀切,而应该考虑到在不同城市有不同的生活成本、单身还是已经成家也有不同的生活成本,如果再遇到一些疾病、意外等的打击,对个人的基本生存都有不同的影响,税收公平就是要求在统一的免征额上基础上增加一个扣除额,考虑到各种不同生活状态以及意外状况的支出后依然能够保证每个人基本生存起点大致相同。
最后一个挑战就是受益公平的挑战。假如说我们没有从征税中享受到足够多的好处,我们为什么要纳税呢?假如说政府有大量的财政资金闲置,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减税呢?假如政府有很多的职能超出了必要的职能,做了很多没有必要做的事,做了很多价值不大的事,这种情况下,我们是不是需要认真的考虑宏观税负是不是偏高呢?我们经常以国际比较的角度理解宏观税负是否偏高,为什么不从这个角度理解税负是否真的偏高呢?数字经济来临,我们能够清楚的识别政府每一笔支出究竟给哪一些人带来多大的好处,比如说中国的医疗、教育、环境保护这些钱每天都在花,数字经济可以让我们更好的跟踪谁从中受益,跟踪这些支出有没有带来真正的利益,从而知道纳税人为这些支出买单是不是公平,这是考虑税收是否公平的非常好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