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服务平台

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9/9 9:57:45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7号

现就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 

       二、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应当代扣代缴税款,并于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外商投资企业未扣缴税款的,取得股息红利的外籍个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外籍个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三、本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9月1日




资质荣誉 | 本所动态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LXTAX邮箱入口 | BDO邮箱入口
Copyright © 2001-2013 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2039590号-5
地址: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8楼 邮编: 200002 电话:021-23281685/23281228
友情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