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盈余公积—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企业会计制度
发布日期:2000-12-29 来源:财政部 浏览:275
【发布文号】:财会[2000]25号附录1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0-12-29
【生效日期】:2001-01-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4-09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财政部  财会[2000]25号附录1  2000年12月29日

(三)盈余公积

1. 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2. 外商投资企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贷:盈余公积---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3.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以利润归还投资

借:已归还投资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

贷: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4. 用盈余公积补亏

借:盈余公积

贷: 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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