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财会字[2000]25号 2000年12月29日
二、月度终了,应当根据本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的各种劳务等的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
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在每期销售实现(包括第一次收取货款)时,按本期应收的货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的营业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
企业采用买断方式代销商品,结转营业成本时,采用进价核算的,按接收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同时,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XX委托代销单位”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同时,按接收价,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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