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延长水资源税2025年1月征期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1-13
来源: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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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5-01-13
【生效日期】:2025-01-13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12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5年1月13日 尊敬的纳税人: 为有序做好2025年1月水资源税纳税申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决定延长2025年1月水资源税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5年1月水资源税纳税申报期限延期至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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