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0
【发布文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4]2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4-12-31
【生效日期】:2025-01-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7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4]2号  20241231

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规定,现就调整我省不含大连,下同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