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4-12-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0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24-12-20
【生效日期】:2024-12-20
【法规效力】:征求意见稿
【失效日期】:2025-06-18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  2024年12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为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信息,进一步提升税收服务与管理效能,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税务总局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11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https://www.chinatax.gov.cn,在首页主菜单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