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9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0
【发布文号】:湘财税[2024]21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4-11-29
【生效日期】:2024-12-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5-24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水利厅  湘财税[2024]21  20241129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授权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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