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12366热线2024年10月热点问题
发布日期:2024-11-08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0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4-11-08
【生效日期】:2024-11-08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12-15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4年118

一、征收管理

1.新领取了营业执照,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您好,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要再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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