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热点问题(2024年5月)
发布日期:2024-06-11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0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4-06-11
【生效日期】:2024-06-1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10-02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4611

1.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查询已开发票资料汇总数据并导出?

答:您好,请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模块进入,选择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系统会依据条件展示查询结果,在查询结果中选择需要导出的发票数据,点击“导出”即可。

2.“手中结存的税控纸票可在税控系统继续开完”与“企业未开具完毕的纸质发票可通过电票平台进行开具”是否矛盾?“手中结存的税控纸票可在税控系统继续开完”是否可以选择在电票平台中开具结存发票?

答:当前纳税人远程注销税控设备需满足以下条件:①纳税人状态为“正常”;②非成品油生产、经销企业,非机动车、二手车企业;③已纳入数电票试点,且未核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票种;④除六类特殊发票外,纳税人持有的其他税控发票结存需为0;【六类发票指: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