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4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浏览:0
【发布文号】:深证上[2024]395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24-05-24
【生效日期】:2024-05-24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6-07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上[2024]395号  2024524

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股东减持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整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相关通知、问答,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新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