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6
来源: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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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豫人社办[2024]2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16
【生效日期】:2024-01-16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9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豫人社办[2024]2号 2024年1月16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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