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31 来源:财政部 浏览:6
【发布文号】:财资[2023]141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3-12-31
【生效日期】:2023-12-3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3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财政部  财资[2023]141号  2023年12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决策部署,规范和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更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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