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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银发[2024]2号 2024年1月5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就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