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九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八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商务部 浏览:0
【发布文号】:商务部、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63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日期】:2023-12-29
【生效日期】:2024-01-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5-31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商务部、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63      20231229

为保护人的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九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八批)》,自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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