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2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0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23]187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3-12-22
【生效日期】:2024-01-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4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3]187号     20231222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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