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5
来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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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12-05
【生效日期】:2023-12-05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5-01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 各中央企业:贸易作为经济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虚假贸易背离商业实质,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金融市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2022年8月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全面开展中央企业虚假贸易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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