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5 来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42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12-05
【生效日期】:2023-12-05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5-23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

各中央企业贸易作为经济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虚假贸易背离商业实质,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金融市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2022年8月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全面开展中央企业虚假贸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积极成效但仍有部分企业对虚假贸易问题重视不足、识别不准、追责不严,个别企业无视三令五申长期违规开展虚假贸易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