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专项方案》《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前补偿”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0
来源: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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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沪财金[2023]19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3-10-20
【生效日期】:2023-10-20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8-02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沪财金[2023]19号 2023年10月20日
各区财政局、金融局(办)、知识产权局,各在沪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水赋能作用,促进本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实施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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