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5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0
【发布文号】:苏政办发[2023]35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3-10-05
【生效日期】:2023-10-05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7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苏政办发[2023]35号  2023105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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