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等三项业务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0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0
【发布文号】:中国结算沪业字[2023]99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3-10-20
【生效日期】:2023-10-20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6-18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结算沪业字[2023]99号  2023年1020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债券职责划转相关工作部署,做好上海市场企业债券登记结算配套支持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相关修订内容,同时结合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情况,我分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以下简称《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参与人证券托管业务指南》(以下简称《参与人证券托管业务指南》)(详见附件)予以修订。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调整《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公司债券、企业债券“<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