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 沪财发[2023]11号 2023年10月11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中的本市税费扣减标准事项明确如下:
一、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