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第三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7
来源: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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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京财会[2023]1632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3-09-27
【生效日期】:2023-09-27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6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北京市财政局 京财会[2023]1632号 2023年9月27日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着力为北京市培养一批复合型高层次人才,打造一支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端会计人才及其后备人才队伍,促进我市会计行业人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案》(京财会[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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