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0
来源: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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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深财规[2023]4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3-09-20
【生效日期】:2023-11-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5-30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深圳市财政局 深财规[2023]4号 2023年9月20日 各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为了适应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的新要求,规范我市财政电子票据的使用和管理行为,加强财政电子票据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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