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8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0
【发布文号】:黑财规[2023]29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3-09-18
【生效日期】:2023-09-18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8-02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财规[2023]29号  2023年918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规范和加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耕地建设与利用,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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