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1
来源: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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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北证公告[2023]55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3-08-21
【生效日期】:2023-08-2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13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北京证券交易所 北证公告[2023]55号 2023年8月21
为提升新股发行效率,降低投资者申购成本,规范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行为,北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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