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3-06-09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0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3-06-09
【生效日期】:2023-06-09
【法规效力】:征求意见稿
【失效日期】:2025-06-15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3年6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区域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国家税务总局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共同起草了《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7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sgsyxk@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建议意见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