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3年5月9日 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研究制定《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3年6月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bxmglc@pbc.sz.gov.cn 2.通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人民银行大厦北楼12楼资本项目管理处。 附件: 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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