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5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浏览:0
【发布文号】:深证上[2023]380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23-05-05
【生效日期】:2023-05-05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3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上[2023]380号  2023年55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进行修订,形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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