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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银保监办发[2023]42号 2023年4月20日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在支持经济恢复、产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就2023年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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