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0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0
【发布文号】:银保监办发[2023]42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23-04-20
【生效日期】:2023-04-20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13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银保监办发[2023]42号  2023年420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在支持经济恢复、产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就2023年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