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7 来源:财政部 浏览:0
【发布文号】:财农[2023]11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3-04-07
【生效日期】:2023-04-07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8-02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财农[2023]11号  2023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规范和加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此前印发的《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