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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3月1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进一步促进执法统一规范,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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