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六大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2
【发布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通告[2023]1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30
【生效日期】:2023-03-30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12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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