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琼府办[2023]12号 2023年3月24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有活力的组成部分,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重要支撑力量。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推动民营企业提振信心、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深度融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全面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1.支持民营企业融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深刻认识民营经济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意义,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将支持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指标纳入全省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统计局,各市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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