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6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浏览:2
【发布文号】:人社部发[2023]13号
【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2023-02-16
【生效日期】:2023-02-16
【法规效力】: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6-29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人社部发[2023]13号  20232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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