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银行接入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4 来源:国务院其它部委 浏览:0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国务院其它部委
【发布日期】:2023-03-14
【生效日期】:2023-03-14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5-31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银行函证平台服务中心  2023年0314

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用户:

交通银行已完成业务投产运行相关准备工作,可正式实现线上自动接收和回复银行函证。已接入平台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于2023年0317日起,通过平台向交通银行发送电子函证申请。

截至目前,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已正式接入3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是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苏州银行、宁波银行、广东华兴银行、河北银行、江苏银行、广州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唐山银行、徽商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天津农商银行、湖南三湘银行、浙江网商银行、海尔集团财务公司、广汽财务公司,相关机构已完成前期准备及服务协议签署等工作,可正式开展数字化银行函证及回函业务(银行业务规则详见: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