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高企办发[2023]3号 2023年2月9日 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科技型企业成长壮大、加快发展,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我办决定征集符合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专项审计报告条件并自愿为企业服务的会计师或税务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职责和纪律 (一)申请条件 1.在陕西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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