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通告[2022]3号 2022年12月9日 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平稳有序办理税费申报及缴纳业务,现就延长2022年1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省2022年1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2月25日。 二、纳税人可通过甘肃省电子税务局、甘肃税务APP、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办理各类税费业务。对确需到线下办税服务场所办理的业务,可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约办税、错峰办税。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