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界定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7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0
【发布文号】:琼发改产业[2022]885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2-11-07
【生效日期】:2022-11-07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8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琼发改产业[2022]885号  2022117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是中央赋予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重要政策。目前,企业享受鼓励类产业税收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即企业根据行业和经营情况以及相关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时间自行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在执行过程中,企业多次反映目录部分条目表述较为专业、原则,自行判别存在一定难度。为积极回应企业诉求,更好地执行《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我委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界定指引》,尽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目录条目进行逐一解读,供相关部门和企业判定经营业务是否属于鼓励类产业时参考。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