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26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0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令[2022]260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2-09-26
【生效日期】:2022-11-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10-21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令[2022]260号  2022926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关对过境货物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利益,促进贸易便利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过境货物是指由境外启运,通过中国境内陆路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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