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7 来源:国务院其它部委 浏览:2
【发布文号】:中证协发[2022]165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国务院其它部委
【发布日期】:2022-06-17
【生效日期】:2022-06-17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13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证协发[2022]165号  2022年617

各证券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注册制下证券发行保荐业务,提高保荐机构工作质量,根据《证券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研究制定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为回应企业融资需求,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并结合监管要求和行业实践,就本细则施行事项作出以下解释说明:一是至发布之日前已申报的项目,可以不按照本细则附录编制底稿;二是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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