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房屋交易涉税业务推行电子票据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6-06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2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2-06-06
【生效日期】:2022-06-06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12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2年66

为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于2022年5月起对房屋交易涉税业务全面启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契税电子完税证明等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具有与纸质票据同等的法律效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完税后可凭提取码下载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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