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社会保险费各险种征缴期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9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0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2-03-29
【生效日期】:2022-03-29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9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2329

为全力配合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经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共同协商,决定将我省社会保险费各险种征缴期限予以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20221月~4月属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期限延长至2022429日。

二、20221月~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