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补培2021年继续教育学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8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0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2-03-08
【生效日期】:2022-03-08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4-02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3月8日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各有关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保证2022年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会将对未完成2021年继续教育学时的会员以网络培训形式进行补培,请相关会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补培并完成规定学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1.执业会员:请登录省注协评协官网首页,点击“执业会员网络继续教育” (https://www.hnicpa.cn/news/99/)任选其中一个平台自主选课进行补培学习。

2.非执业会员:请登录省注协评协官网首页,点击“非执业会员网络继续教育”(https://jxjy.chinaacc.com/hunan/zkfzy/)进行补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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