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发布日期:2022-02-21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浏览:3
【发布文号】:人社部发[2022]9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2022-02-21
【生效日期】:2022-02-2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13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  人社部发[2022]9号  20222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要求,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工作实践,现就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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