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01-06-12 来源:国务院 浏览:256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日期】:2001-06-12
【生效日期】:2001-06-12
【法规效力】: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1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国务院 2001612

第一条 为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开拓社会保障资金新的筹资渠道,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减持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下同)是指向社会公众及证券投资基金等公共投资者转让上市公司(包括拟上市公司,下同)国有股的行为。

第三条 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股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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