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9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1
【发布文号】:川人社办发[2021]63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1-11-09
【生效日期】:2021-11-09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5-30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川人社办发[2021]63号  2021119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对我省上报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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