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江西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30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0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1-04-30
【生效日期】:2021-04-30
【法规效力】:征求意见稿
【失效日期】:2026-06-12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1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有关授权规定,按照“税制平移、适当调整”原则,综合考虑我省实际情况,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江西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以下简称《决定(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决定(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在2021430日至530日期间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