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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1年4月9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省财政厅联合省税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5月1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来信请邮寄至: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5号省财政厅税政处或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85号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邮编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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