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6 来源:财政部 浏览:4
【发布文号】:财税[2021]8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1-03-26
【生效日期】:2021-03-26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7-17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财政部  财税[2021]8号  2021326

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平稳有序推进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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