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和终止上市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8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浏览:2
【发布文号】:上证发[2021]18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21-03-18
【生效日期】:2021-03-18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6-26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发[2021]18号  20210318

各市场参与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已经修订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退市配套规则(以下合称退市新规),取消了主板股票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为与退市新规保持衔接,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审核实施细则》(上证发[2013]28号)进行了修订,取消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主板股票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相关要求,将规则名称变更为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